欲 參觀 地區
填 寫 說 明: 1.本表之各項內容請詳實填列。 2.申請表需於參觀前十天提出,俾利本臺作業。 3.申請單位若有特殊需求,請於備註欄項中註明 4.申請後三日內以E-mail通知參訪行程。 5.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服務中心洽詢電話:(02)2388─0600轉152 修訂日期:2007年10月26日 維護人:吳朝榮